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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教学论文及‘五小成果’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07-3-13 8:35:33  点击次数:

 
市信息中心关于转发省装备处“关于举办中小学实验教学论文、‘五小成果’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中学:
 
   为促进我市实验教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鄂教备[2007]3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所属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论文的撰写和中小学生“五小”成果的收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内容
1、中小学实验教学为中小学素质教育服务的实践;
2、中小学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的经验;
3、中小学实验方法与教学理论的探讨;
4、有关演示实验与学生实验的研究与改进;
5、教学仪器的自制与改进、仪器的维修与保养;
6、第二课堂开展科技活动的成果;
7、中小学生“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小实验、小论文”“五小”发明成果。
 
    二、作品报送方法:
    大冶市、阳新县由本市、县电教仪器站负责收集上报;各城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区域中小学的收集上报;各直属中学负责本校的收集,直接上报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三、报名时间:
     参赛论文和“五小”作品于2007年9月30日前集中报送市信息中心(市教育局八楼)。
 
    四、论文、作品评审交费
上报市参赛论文和“五小”作品数量不限(参赛论文评选的作者需提供评审办证费70元,“五小”作品不收费),我中心统一报送省装备处参赛(论文作者参赛、评审、办证费统一由中心上交省装备处,不再另收)。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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