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黄教[2008]10号 发布时间:2008-05-20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8年中小学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初中招生 (一)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要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坚决制止辖区内中小学特别是初中招生中出现违规行为,严禁中小学组织各类招生考试,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各学校的招生区域并予以公示。同时,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的工作。 (三)今年我市小学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小学、初中继续实行通知入学制度,招生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 (四)各公办学校按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新生,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服务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初中学校不得到其他学区进行招生宣传、招揽其他学区生源。 二、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令计划和择校生 (三限生)计划,各高中指令计划和择校生计划的比例严格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省重点高中招生 1、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省重点高中黄石二中招生指令计划分配制度,具体方法如下: (1)黄石二中招生指令计划全部分配到县(市、区),其中黄石城区占70%,大冶、阳新各占15%。 (2)黄石二中在城区招生指令计划全部分配到校、到区,分配原则是:学校在籍报考人数占指令计划分配权重的60%,上年度中考成绩综合得分占指令计划分配权重的40%。 (3)城区黄石二中招生指令计划分配到校到区后,对于在黄石二中指令计划线下10分内仍未完成所分配的指令计划数的学校,其剩余计划用于区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仍未完成所分配的指令计划数的城区,其剩余计划收回,用于全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城区报考黄石二中的考生。 (4)确定黄石二中招收大冶市、阳新县考生的指令计划线。根据分配的指令计划数,对达到黄石二中指令计划线并填报黄石二中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大冶市、阳新县可参照以上方法,将大冶一中、阳新一中指令性计划分配到乡、镇(校)。 (三)划线 1、市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总数、计划生和择校生的比例、语、数、外、理、化、政、史、体8科成绩的总分,综合考虑地理、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的情况,分别划出城区各类高中录取分数线。 2、大冶市、阳新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大冶市、阳新县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划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布。 (四)志愿填报 1、黄石城区高中学校志愿分四个批次:第一批为黄石二中指令计划志愿;第二批黄石三中、黄石实验高中、黄石七中、黄石二十中、有色一中指令计划志愿,黄石二中“择校生”志愿;第三批为其他高中指令计划志愿,黄石三中、黄石实验高中、黄石七中、黄石二十中、有色一中“择校生”志愿;第四批为其他高中“择校生”志愿。每批志愿限报一所学校,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填报工作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