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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06-9-14 15:05:07  点击次数:

  第四,社会舆论要进行正面的宣传。近几年的教育问题,社会舆论总体上是反面的、消极的。一个国家的教师群体要是抬不起头,那么这个国家的前途是没有光明的。教师的总体形象是好的,不好的是个别的。再就是《义务教育法》的宣传问题,要使家长们知道没有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一种伤害。北京的一个小学,28岁的妇女和孩子一起上小学。这个新闻很有代表性。我们要对素质教育形成共识。素质教育的实行和实现不能仅仅依靠学校和老师,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
 再提几点建议。一是高中招生改革要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也应适度调整。给不同的学校一定的名额,有利于加大高考改革的步伐。具体做法一是扩大高校自主招生的范畴;二是取消保送生,因为保送与奥林匹克竞赛相连接,而且高校自主招生与保送制重复,既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也加重了学校负担;三是取消一些倾斜政策。比如,教育部批的外国语学校有20%的保送名额,这就使择校愈演愈烈。如果没有一些比较好的保障体制,那么这些措施的实行就会有问题。
张艳军:关爱每个学生的成长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最受鼓舞的是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写进了法律。我国实施素质教育有一些时间了,尤其是新的课程标准颁布后,教育教学改革在中小学,尤其是小学迅速开展起来,并不断总结经验。
 另一方面,新的《义务教育法》的灵魂是把均衡发展作为一个根本指导思想。而它的基本理念就是要通过新法来推进教育公平。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考虑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问题,而作为一线教师,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在自己的教育教学中,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进步,就是应该思考的教育公平问题。新法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育中要尊重学生,我们改变了很多传统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如在教学中,我们班有一个学习相对吃力的孩子,我鼓励了他,并买了一本叫《尖子生题库》的练习册送给他。他家长和我说:“回家后,孩子特别高兴地说,‘老师表扬我了,说我有进步,还送给我一本书,是尖子生们做的,我一定能学好。’”从此孩子学习的积极性特别高。由此可见,改变教师自身的教育习惯的确对孩子成长有益。我会在新法的指导下,关心每个孩子的成长。
田京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发展
 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以下方面给了我们很多的鼓舞。首先是确立了财政保障机制。现在,很多中小学教师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政府投入之外的部分,这直接导致了教师和教师之间存在不均衡。《义务教育法》确定了财政保障机制,对保证义务教育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二是将实施素质教育写进了《义务教育法》,明确了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根本性任务。我们谈了10多年的素质教育,现在终于给了它比较贴切的定位,使我们在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更加明确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怎么做。我们感到义务教育有了新的方向。
 三是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非常细致地对重点班、重点校等问题进行了规范: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也规范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指导。这样很多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促进教育的整体发展。对于西城区来说,实施规范义务教育教学行为面临着一个很大的挑战。但是,有了《义务教育法》之后,我们以后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做好这项工作。
 第四,让我们感到很欣慰的是,新法明确了责任划分,提出了问责制度,这是过去没有的。作为一种国家的行为,教育仅仅凭空摆好是不行的,比高考升学率更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不足,明确责任,这样才能使各级官员切实为老百姓、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一些实事。
第五,学校的安全问题非常明确地在《义务教育法》中提出。这些年,学校安全问题确实是困扰学校发展的一个大问题。新学期开学,我们要把《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事情去做。新法关于学校安全的方面让我们很受鼓舞,也是我们应该认真去做的。我们要组织教育行政人员包括校长、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
林海英:全社会都要学习《义务教育法》
 作为小学校长,我们高度关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首先,素质教育从最初的理念倡导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这是真正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我们很受鼓舞,也很有信心把素质教育做得更好。《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免收学杂费的规定也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广州市政府要求我校对广西一所农村小学进行对口支援,在没有免除学杂费之前,我们需要给广西的学校学杂费等支持;免除学费以后,当地学校和学生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减轻,同时我们捐赠的资金可以用到其他更有利于当地学校和学生发展的方面上。
 其次,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学校教学秩序和安全问题受到更多的关注,这是基层学校一大幸事。据我们了解,在很多农村学校,学校的教学秩序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由于一些不法分子滋事,有的学校的教师受到了挨打受侮辱等人身侵犯。这种情况为数不少。除了人身侵权之外,我们还应该考虑到精神被侵权的问题。近年来新闻媒体对于学校教育的报道很多是失实的,这使教育工作者面临很大的精神压力。我们欢迎媒体和公众舆论对教育进行监督,但是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希望以后能制定相关的法律来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和约束。另外,新闻出版部门应该对青少年读物加大审核监控和处理的力度,避免不法读物对青少年精神和道德的毒害。
 第三,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关键在于出台实施的意见和细则,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其彻底落实。法律能不能真正落实,不仅要求校长和老师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和贯彻,还应该对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而不仅仅是教育界人士进行内部座谈。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中小学教师负担很重,精神、脑力、体力压力很大,新的《义务教育法》应该在教师的编制、配备上对地方政府严加监控,努力降低师生比,减轻教师的负担。
 根据地区的需求特点和基础,调整教师的培训经费。国家对学校的经费投入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学校自身的要求来进行配置,不能一概把经费限定在学校硬件建设上。此外,关于《义务教育法》对班额的规定,也不应搞全国“一刀切”,应有地区差异。在保证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情况下,应该鼓励引导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地区例如广州和上海等地实行小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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